2017年10月5日 星期四

蘋論:捐贈大體與自私個體

蘋論:捐贈大體與自私個體
20171006       蘋果日報

近日來,有3件新聞互為悖論困擾著我們:一是越來越多民眾簽署大體捐贈志願書。證嚴法師也表示圓寂後將捐出大體供醫學界研究,落實佛教慈悲的教義,並帶動信眾捐大體的風潮,無論生死學或宗教理論,都是大慈悲、大願力的表現。就演化生物學的觀點看,是利他觀念的發酵,因為利他所得到的回報或回饋,大有利於助人者基因的繁衍和友善生存環境的獲得。

利他確保群體延續
捐贈大體或在拉斯維加斯恐怖槍擊案中,以身體保護他人的凡人英雄,都是利他意識的偉大表現。但是為什麼有些人能夠違逆基因裡的利他意識,殘酷地屠殺他人,像是歷年來殺害無辜群眾的血案如恐攻、向人群掃射、種族清洗如緬甸人企圖滅族洛興雅人、叫囂發動戰爭進攻他人的居住地,如中國對台灣的武力進攻計劃等。
如果利他行為是演化的結果,那麼殺害別人包括自殺,難道也有利於演化?在演化生物學中,最大的困擾是自私與利他的衝突,在危急時自私可以保護生存的機會,或者相信「先下手為強」的自私邏輯,把保護自己的生存放在保護他人的行為之上。其實,利他的道德行為,可以確保群體延續後代。

互助產生良知榮譽
演化生物學家愛德華.威爾遜提出「多層次擇汰」理論,解釋人類祖先的社會行為,為什麼可以演進到人類的層級;動物透過「多層次擇汰」所遺傳到的社會行為不僅提升了個體在團體中的競爭力,也提升了團體本身的競爭力。大約在150250萬年前,智人已經產生了個體擇汰(個體和同一群體內的其他個體競爭)和「群體擇汰」(群體和群體競爭)的衝突。後者會使同一群體的成員懷抱利他精神,相互合作,並產生道德意識、良知與榮譽感。這兩股力量的衝突在於:同一群體內,自私的個體會擊敗具有利他精神的個體;但由利他主義者組成的群體,會擊敗由自私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換言之,個體擇汰會助長邪惡,群體擇汰會增強美德。

這就解釋了人類歷史中為什麼善良群體較能長久存在(因互助合作),邪惡個體較短命,例如健康社會遠比少數忿恨社群強大,孤狼式攻擊也永遠不能破壞正常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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