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2日 星期日

全國6萬社團 僅救國團「主任」 當家

全國6萬社團 僅救國團「主任」 當家
 2017-10-23 自由時報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清查全國六萬多個社會團體,發現僅「中國青年救國團組織章程」與其他社團規定不同,竟以「主任」執行團務及對外代表本團,嚴重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上週一再度發文救國團,要求必須修改章程。

救國團以「主任當家」,有別於一般社團以理事長執行會務,及對外代表社團的運作方式,內政部繼六月十二日發文要求改善後,十月十六日再度行文要求修改章程。

內政部公文表明,救國團章程第十八條規定「本團置主任一人,負責執行團員大會及團務指導委員會之決議,執行團務期間,對外代表本團」,與現行「人民團體法」及「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扞格。

內政部要求,救國團須依「人團法」規定,重新修改組織章程,提經團員大會討論,由半數以上團員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議決通過後實施;在未修法前,仍須遵守人民團體法和相關法令規定。

內政部證書載明負責人是召集人白秀雄
據透露,在內政部今年三月核發給救國團的「全國性及區級人民團體負責人當選證書」上,載明負責人是現任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職稱為理事長,任期自今年二二八至二○二○年二月底止,文件亦經內政部長葉俊榮簽名及官方蓋章認可。知情人士指出,救國團由主任葛永光領導,召集人白秀雄被章程規定給架空,在救國團內根本「有名無實」,甚至連內政部發給救國團的公文都看不到,還要自己向內政部另索取公文來看。

白秀雄表示,他沒有想過葛永光會不給他看公文,還說「這是制度問題」,他自己隻身一人到救國團做改革,這個中國青年救國團根本是「中國老人聯誼社」,會員普遍七、八十歲以上,最年輕也五十多歲,他正草擬新章程草案,屆時再看內部願不願意接受改革。

白秀雄透露,雖然組織章程規定,主任由召集人選出,但葛永光是救國團榮譽主任李鍾桂硬塞給他的人選,在他接召集人當天,救國團馬上要他提出主任人選,說三天內不提出的話,救國團會被解散,更向他推薦台大教授、前監委葛永光,事後自己才發現,葛曾當過國民黨知青黨部書記長,與救國團淵源非常深。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表示,救國團是在一九八九年向內政部登記為社會團體,延續蔣經國「主任當家」傳統,在最早的那份組織章程中便已載明。

官員也透露,在以前特殊年代,救國團歷屆主任都是黨政大老,內政部有哪一個官員敢違反規定,所以「獨樹一格」的救國團章程,廿幾年來即使不符合規定,也沒被要求合乎現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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