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 星期四

富邦併北銀案 呂秀蓮:要幫北市民爭回300億

富邦併北銀案 呂秀蓮:要幫北市民爭回300
 2017-09-29 自由時報

〔記者錢利忠、廖千瑩、施曉光/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馬市府被控賤賣台北銀行、圖利富邦金控案,昨首度以告發人身分傳喚前副總統呂秀蓮;呂受訪表示,北富銀案有十大爭議點,除了與富邦金簽約的馬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沒有法定代理權之外,股票價格評估也涉違反商業會計法,使北銀損失近三百億元,她強調打這場官司是要幫北市民爭回這一大筆錢。

檢方首傳告發人
富邦金控昨重申,此案過程公開透明,並無不法。有關呂秀蓮所指的十大爭議均非事實,富邦金早已逐一回應。富邦金當時聲明表示,股份轉換契約的雙方當事人為台北銀行及富邦金,由當時北銀董事長林基源與富邦金董事長俞政代表簽署,李述德並未且無需簽署股份轉換契約。且股份轉換契約是經雙方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合法性並無疑義。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昨也回應,馬英九絕對禁得起最嚴格檢驗。

呂則指出,當時北市府的法定代表人是市長馬英九,李卻代表馬,分別與富邦金及明東公司簽約,此部分違法,契約應屬無效。

其他爭議有,北銀未召開股東會,北市府即與富邦金簽訂合併契約,涉違公司法;辦理股份轉換評估報告及合理性分析意見書的是有夥伴關係的兩家公司、同一會計師,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此外,合併契約漏估北銀海外分行的資產及存款,疑違反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股份轉換架構評估報告,也疑貶低北銀的股票價格,導致北銀損失近三百億元等。


北檢二○○二年間分他字案偵辦,後由特偵組前身的高檢署查黑中心接手,當時查無不法簽結,之後特偵組又將李述德等人發交北檢續查,於○九年間不起訴結案;監察院○八年間的報告,也指北富銀合併案未有賤賣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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