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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7日 星期日

反對獨立建國就是反民主

反對獨立建國就是反民主
陳禹瑄 中研院研究助理 2017-09-17 10:15 民報

香港中文大學的中國籍學生撕掉香港獨立標語,還詭辯說是自己也有撕掉海報以及反對獨立的自由,其實這個就跟我說我要回復戒嚴,然後說自己也有言論自由一樣矛盾。

美國知名學者杭亭頓(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在他的著作《第三波:20世紀後期民主化浪潮》裡面將目前世界歷史脈絡以來的民主化分成三波浪潮:

第一波始於美國獨立與法國大革命,在19世紀末帶動了整個歐洲的民主運動;第二波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民族國家獨立浪潮,……,第三波民主化……被認定是葡萄牙與西班牙在1973-1974年之間的政權轉型,其中包括南歐的希臘、拉丁美洲的巴西與阿根廷、智利等,……中華民國台灣省解嚴令,最後以東歐的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羅馬尼亞和前蘇聯共和國與蒙古國的民主化為終點。

獨立運動是由一群人以土地為中心,建構想像共同體,各自意願達成自己要建國的理想。所以杭廷頓也將1945年由越南獨立運動開啟的亞非獨立運動,定義為民主化的一環,即便他們趕走的都是西方民主國家,至今政治沒有民主化,除了印度例外。但至少他們民族國家獨立浪潮裡面,實現了他們的民主化。事實上這個權利是再自然不過了。

法國在情感和利益上再不願意讓越南獨立,還是遵照民族自決的普世價值。因此越南雖然是越南共產黨一黨專政,但是他有很多方面還比中華民國體制民主,比方語言文化的多元,對越南土地母語的堅持,對中華民國在越南所做的暴行的陳述,相比二二八被忽略,一堆人認為中華民國體制沒有錯,都是台灣人自己起來亂。這就是有無經歷過第二波民主化的差異。

回到港獨議題,香港獨立不但是保護香港的民主自由,也是香港共同決定自己的想像以及加共同體的權利,相反,歷史上統一都帶有兼併、消滅各自差異的反人權行為,因為統一有一方得犧牲自己的主體,遷就另外一方。獨立運動成功了,被脫離者依然保有自己,統一之後,較弱的一方、原本受控制一方,就永遠消失了。獨統就是不對稱的一場賽局,統一的許多行徑和內涵,根本就不符合民主自由。


2017年8月28日 星期一

〈金恒煒專欄〉唐玥的「自由亂證」!


2017-08-29 06:00

看了台北地院法官唐玥裁決馬英九的無罪判決書,馬上想到〈瀧岡阡表〉中歐陽修記載他父親斷獄的話,那句名言,許多司法人員常引用:「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唐玥對馬英九是:「此有罪也,我求其無罪而不得爾。」在求其不得下,唐玥只好飛象過河,偷天換日,僭用、妄解憲法,「自由心證」頓成「自由亂證」。
從唐玥裁決書可看到她縱放馬英九的理據──不,是無理之據。唐玥斷定馬英九確實犯下多重的洩密罪,而且也不採信馬英九「行政不法」的狡辯。在罪證確鑿下,馬英九當然罪無可逭了。然而不,唐玥別出心裁地拿出「但書」,認為馬英九是「阻卻違法」,拈出的法源則是憲法第四十四條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
第四十四條是各國憲法所無的怪胎條文,理應視同「死法」,正像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一樣,應存而不論。其次,依大法官林紀東解釋,此條文限於「最高各機關間」對「某事項」是否屬「權限範圍」或「政治見解」有爭議時才能動用,重點在:一、不是各院任何爭議,總統均可召集,而「僅以消極情況」為限;二、僅限於各院院長,且僅為斡旋、排解性質。所以挪用第四十四條當馬英九解套的法源,完全不通。
更關鍵的問題是,無論第四十四條是不是「死法」,小法官或奶嘴法官即便引用憲法,卻絕不能妄自解釋,因憲法第七十八條已排除一般法官解釋憲法、法律、命令的權力。在唐玥裁決書中,公然違憲的「釋憲」說:本條所稱「院與院間之爭執」,當即已含法律上爭議或事實上之爭執…潛在、可能發生之爭議自當包含其中。「當即」與「自當」都是釋憲!誰給小法官這等權力?
何況所謂的「洩密案」,涉及的不是「院與院間」的「權限範圍」爭議,只是立委、院長等「個人」而已。此外,「阻卻違法」云云,更是笑話,因為所謂「關說案」,北檢已「查無實據」簽結。既非犯罪,有何「阻卻」可說?反而證成是馬英九的鬥爭。
就算奶嘴法官好了,唐玥不懂憲法第四十四條?唐玥不知道小法官不能釋憲?唐玥難道不知黃世銘洩密罪定讞?王金平、柯建銘無罪簽結?唐玥一定知道,但在窮盡法律、條文「求其無罪而不得」下,只好怒犯天條地扮起大法官來給馬英九脫罪。
最後感想:第一,唐玥抽中馬案,棄組合議庭而獨任法官的當下,已有暗渡陳倉的決定;第二,二十七歲的奶嘴法官竟也是陳陳相因黨國司法結構下的生力軍。可怕!第三,唐玥的裁決書文不通、字不順,連寫通順判決書的能力都闕如!在白話/文言之爭的當下,把白話文教好、學好,才是正途,唐玥的作文,丟臉死了。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轉刊自 自由時報

2017年8月26日 星期六

法官採信馬「院際調解」 法界:僭越大法官職權

2017-08-27  自由時報

形同獨創憲法第44條見解

〔記者陳慰慈、楊國文、吳政峰/台北報導〕馬英九洩密案一審宣判無罪,對於台北地院法官採信馬的供詞,是依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賦予總統「權限爭議處理權」,認定洩密行為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不罰,法界痛批,此判決無疑認證「行政權可操縱檢察權」,總統可將手伸入司法個案,對司法權戕害不小。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明昕指出,雖對此案無深入研究,但看到法官採用總統專屬的「院際調解」判馬英九無罪,讓人覺得很訝異,因天底下沒有人這樣解釋的。
林明昕說,「院際調解權」有時代背景意義,這個條文本身不無問題,應該做狹義的「限縮」解釋才對,但北院卻反而做「擴大」解釋,認定可以阻卻違法,易讓外界有替人脫罪的感覺。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宗元也在臉書發文,直言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總統的「院際調解權」應限於「院與院間之爭執」,但王金平、柯建銘涉及的司法關說案是私人行為,何來院際爭議可言?且總統並未依憲法四十四條規定,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

馬案判決 認證「行政權可操縱檢察權」

陳宗元表示,「該判決大肆擴張院際爭議範圍及總統調解權的手段下,無疑是為行政權插手司法個案開了方便的大門,打開了政治力干預檢察體系的潘朵拉寶盒」,此例一開,總統自此就可介入個案,侵害司法獨立權。
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陳荔彤指出,馬案屬社會矚目案件,牽涉元首、行政院長、檢察總長等高級官員,影響體制、法治層面廣大,豈可單純因「易」案就逕付獨任審判,應仿效德國採取合議制,讓多元意見進入審判討論,避免單面獨斷,總統蔡英文正好可藉此案得悉「什麼才是司法改革的重點」。

法官恣意解釋憲法條文 恐釀憲政糾紛

馬英九洩密案告發人、律師黃帝穎認為,大法官才有釋憲權力,北院法官為馬脫罪,獨創憲法第四十四條見解,為阻卻違法事由,僭越大法官職權,大法官迄今已做出釋字七百多號的釋憲解釋,但未針對憲法第四十四條的內涵主體、範圍進行闡述,台北地院法官無從援引大法官釋字案,竟恣意解釋,恐引發憲政糾紛。
黃帝穎指出,這個前所未見的見解,形同認證總統權力可以「無限上綱」,介入司法中的偵查個案,把總統變皇帝,如見解被維持,那麼未來每任總統是否都能比照辦理?只要不同機關首長涉及貪瀆,總統蔡英文請北檢檢察長邢泰釗來報告說明也沒有罪,因為是阻卻違法事由。
另對馬英九被控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部分,台北地院認為檢方舉證明顯不足,黃帝穎也痛批,黃世銘的判決書指出,黃世銘原無犯意,是受馬英九指示才向江報告,一審法官對高院的判決視若無睹,等於打臉高院,這是非常荒謬的事。

馬英九洩密案無罪 北檢:判決違誤將上訴





馬英九洩密案無罪 北檢:判決違誤將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洩密,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涉及違法洩密起訴,但台北地院以憲法第44條,總統具有一審判馬英九無罪,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判決讓總統擴權,帝制再現,北檢在收到判決後,將依法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北院還是認為有洩密耶)。」

對媒體的問題,前總統馬英九沒回應,但前一天官司無罪判決的好心情,全掛在臉上,這樁司法源自於2013年8月31日,當時前總統馬英九聽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尚未偵結的偵查秘密後,跟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討論,之後甚至要黃世銘向江宜樺專案報告,檢方認定馬英九涉及洩密跟教唆洩密,將他起訴。

但台北地院法官搬出憲法44條,總統對於院際爭執,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解決的條文,認為馬英九是執行總統職權,轉述方式也符合比例原則。

台北地院庭長廖建瑜:「認為有洩密的一個行為,主觀上也認為他具有一個不法性,但是在所謂的違法事由的部分,認為有阻卻違法事由,本院的判決結果是,馬英九先生無罪。」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法院誤採信被告院際調解權之辯詞,使總統可以在政治上,運用偵查中之刑事個案的偵查資料,本案判決認適用法顯有違誤,檢察官將依法提起上訴。」

北檢認為法官引用不相干的憲法條文判馬英九無罪,決定提上訴,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批評,這樣的判決將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馬英九成為超越憲法與法律的總統,彷彿帝制再現,但馬英九對這樣的判決感到欣慰,因為這不僅攸關他個人權益,更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

立委(民)吳秉叡:「這次馬英九這個案子,他只有召集行政院長,只有一個院那有召集各院院長,所以我是覺得法官,在用憲法的時候太過輕忽,這樣的法條是明顯誤用,我們認為這樣子很不足取。」

馬王政爭演變成司法案件,總統的院際調解權怎麼使用?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但卻增添總統權限更大爭議。(民視新聞張玄會、欒秉宙、陳信諺台北報導)

洪秀柱痛批蔡英文去中國化



周怡孜

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26日上午出席「鄭成功收復台灣355周年論壇」,她在開場致詞時,一開口就哽咽「國民黨怎麼會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接著話鋒一轉,以「蔡大小姐」稱呼總統蔡英文,抨擊民進黨執政後實施去中國化。她強調,台灣與大陸的連結絕對是切不斷、分不開,呼籲學界好好正視歷史、發揮影響力。
洪秀柱今天一踏入會場,就哽咽地說,自己內心有說不出的感觸,「我想到國民黨怎麼會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我心裡非常難過,也是非常多感觸」。
她接著說,看看民進黨2度執政,「蔡大小姐」實施去孫、去蔣、去孔、去關公、去媽祖、去道教和所有宗教,只要是大陸來的,通通都去除,現在也不願祭祀鄭成功,這就是無所不在的去中國化、去中華文化。她更酸蔡英文,比起陳水扁,扁最起碼還承認自己是大陸來的、是福建漳州人。
洪秀柱也批,近幾年的教科書內容都被「糟蹋」,難怪說現在的孩子變成「天然獨」,但「這怎麼是天然獨呢?你給他了解的中華文化、中國歷史就是這樣,怎麼思想不會變化?」

「沒有中國國民黨就沒有台灣」

洪秀柱說,過去稱鄭成功政權是「明鄭」,如今卻變成「鄭氏王朝」;除此之外,國文課本還把小孩教成,說「唐宋八大家」就是造神運動,實在是讓人膽戰心驚。她呼籲,學界必須正視此問題,發揮影響力告訴社會,「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連結切不開」。
洪秀柱在致詞的最後,再次感嘆國民黨目前的處境。她說,雖然自己卸任黨主席,但對黨的感情,還是難以抹滅,希望支持國民黨的朋友,不要放棄國民黨,大家要一起努力,因為「沒有中國國民黨就沒有台灣」,兩岸關係也會被民進黨操作。
在離開會場前,洪秀柱也對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勉勵。她提到,自己的兩岸論述,雖然在黨內有「很多不同意見」,但她「寧可枝頭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風中」,不會因被反對就改變理想,希望王炳忠「理念要堅持」。

2017年8月25日 星期五

馬英九 洩密無罪


總統職權護身 檢斥違法判決  蘋果日報

 
 
 
前總統馬英九洩漏關說案偵辦機密昨獲判無罪,出門時面露微笑。梁建裕攝
【綜合報導】馬英九洩密無罪,總統職權成護身符!前總統馬英九4年前接獲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告知,指辦案時另發現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綠委柯建銘涉司法關說,馬緊急召集當時閣揆江宜樺等人轉述內情商議,檢方起訴認定馬為打王搞政治布局且教唆黃也向江報告,涉洩密等罪。但北院認為,馬是依《憲法》賦予總統「權限爭議處理權」,欲因應可能爆發的「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洩密行為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不罰,昨判馬無罪。
馬英九是我第12屆、13屆總統,曾任法務部長,具有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馬昨獲判無罪後,馬辦轉述馬對此結果非常欣慰,此判決「不只是攸關我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北檢則痛抨北院引用毫不相干的「院際調解權」,違背法令判馬無罪,「深感遺憾,將上訴。」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赴總統官邸報告關說案,已遭判刑定讞。資料照片

認定確有洩密故意

全案源於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夜奔總統官邸向馬報告辦案時另發現王金平、柯建銘疑涉司法關說,並呈交包括監聽等內容的「專案報告一」文件,黃離開後,馬緊急召集行政院長江宜樺、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將黃報告的內容轉告2人並商討對策;9月4日黃又在馬指示下另向江報告,後來特偵組、馬英九陸續開記者會,抨擊王、柯等人涉司法關說,引爆馬王9月政爭。
檢方偵辦後將馬起訴,認定馬接獲黃洩漏偵查等秘密後,因先前與王施政理念不同有心結,基於政局部署且意圖撤銷王金平黨籍而洩密給江等人。北院審理時,馬痛批檢方羅織入罪、先射箭再畫靶,檢方則反批馬曾身為元首卻「蔑視法治」,雙方互批火力全開。
北院昨判決認定,馬屬《刑法》規定的公務員,負有保密義務,卻將黃世銘洩密提供的專案報告等秘密,轉告江、羅,且明知特偵組之後將開記者會揭露此事,主觀上對全案尚未偵結有所認知,確有洩密故意,構成「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使用」通訊監察所得秘密,及「利用」個資等違法要件。 

作為「可阻卻違法」

但法官也認定,依《憲法》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有「權限爭議處理權」,而關說疑案事涉司法院、法務部、立法院相關官員,一旦爆發後也將影響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互動,相信馬當時是為處理可能爆發的院與院爭議,而召集江等人商議因應,按《刑法》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馬據此理,所為可阻卻違法,不罰。
法官也認為,檢方的「打王說」亦欠缺證據,至於馬涉教唆洩密部分,黃證稱,向江報告時,要不要帶書面報告、報告範圍都是他自己決定,馬沒給任何指示,此亦罪證不足,昨就馬涉洩密、教唆洩密,均判無罪,可上訴。 

王稱尊重府不評論

而馬之前被柯另提自訴指控其他洩密行為的部分,一審日前判無罪,目前上訴二審;黃本人先前則被依違反《通保法》、洩密等罪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45萬5千元定讞。
昨多數網友對判決不以為然,「以後檢察總長可以跟小英報告案情了。」但也有網友贊同判決「司法果然會還給人公道的。」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說:「基於總統的《憲法》職權,對於司法上的個案我們沒有評論。」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則說,本黨深感遺憾但尊重結果。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僅表示,尊重司法。 

柯批擴權有如帝制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大嘆,「枉法裁判,司法蒙羞」,柯批法官判決理由極其離譜,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彷若帝制再現!」呼籲檢察官上訴到底。藍委李彥秀說,無罪判決還給馬總統清白;費鴻泰則奉勸柯建銘和特定檢察官到此為止,不要羞辱自己。
近馬人士則說,馬難免關心時政,但現對國民黨內事務並不熱中,即便獲判無罪,也不會對他的黨內影響力有任何增加。 

馬英九 小檔案

●年齡:68歲
●出生地:香港
●家庭狀況:已婚,妻周美青,育有2女
●學歷:台大法律系畢業、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陸委會副主委、法務部長、行政院政務委員、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中華民國第12、13任總統 

涉案摘要

●法院審理:
.被控洩密分為柯建銘自訴、北檢起訴2案,但一審均獲判無罪
●北檢偵辦:
.馬習會洩密案
卸任總統後受邀演講,提及應屬國家機密的馬習會內容
.侵占黨產案
遭告發涉嫌背信、侵占黨產
.大巨蛋圖利案
遭告發與遠雄趙藤雄秘密會面後,達成大巨蛋BOT零權利金協議,圖利遠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國民黨前大掌櫃張哲琛的未解之謎



陳敏鳳/評論  美麗島電子報 2017 08 10

八月三日上午台北地檢署大動作約談了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前銓敘部長張哲琛以及前中央投資公司總經理汪海清等人,針對黨產中廣公司交易案等的弊端偵訊調查,由於趙少康是高知名度政治人物,當天的媒體焦點全部聚焦在趙身上。

然而,當天趙少康只是以證人身分應訊,事後也被無保請回,反倒是以背信罪被告身分應訊的張哲琛與汪海清在馬拉松偵訊之後遭到限制出境處分,可以看的出來本案的真正麻煩可能是在張、汪兩人,特別是在連戰與馬英九黨主席任內長期擔任國民黨大掌櫃的張哲琛身上。

內行人都知道,張哲琛才是2000年「後李登輝時代」以來,國民黨黨產交易的關鍵人物,此次台北地檢署直接找上張哲琛算是正確的辦案方向,可是除了中廣的交易案之外,檢察官恐怕需要把張哲琛身上的兩大未解之謎調查清楚,才能算是給社會一個交代。

第一, 張哲琛是馬英九政權任期最長的政務官,擔任銓敘部長長達八年,跟總統的任期一樣久,這在馬政府的八年任期內極為罕見。表面上考試院銓敘部長地處邊陲,看似不重要的政務官,但卻是掌握著資產規模達新台幣五千億元的退撫基金管理權。

有趣的是,在張的八年銓敘部長任期有三年居然是「負收益」,也就是說在張哲琛部長的八年管理下有三年是虧損的,整體看張任內的操作績效,平均每年的投資報酬率也不到2%,大概跟放在銀行定存的收益率差不多。

這要是在一般的金融投資機構老早被開除的操作績效,卻能在馬政府任內穩如泰山,實在奇怪,而更奇怪的是,在同一個時期國民黨的黨營事業靠著操作股票總共獲利上繳了一百多億,平均每年的投資報酬率接近9%,對比國民黨在這八年「神一般的操作能力」與大掌櫃張哲琛銓敘部退撫基金「豬一般的操作能力」,到底是國民黨太神、張哲琛太笨?還是退撫基金與國民黨之間的內神通外鬼?外界質疑很久了,恐怕有勞檢調機關給社會一個交代。

第二是,國民黨的黨產交易一直伴隨著鉅額的回扣傳聞,張哲琛任內也不例外。20092月初,台灣的壹週刊取得了特偵組偵訊元大集團小開馬維辰的筆錄,爆出了元大馬家在與國民黨洽談黨營事業復華金控買賣的過程中,時任國民黨掌櫃張哲琛索取20億元台幣回扣的案外案。

令人訝異的是,當初獲知此事的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李海龍並沒有深入追查這20億回扣的事,事後任憑社會各界如何質疑國民黨黨產交易的黑洞,特偵組也沒有依據此重要線索查辦下去。

當年特偵組對外的標準答案是,因為國民黨與馬家的交易沒有成交,沒有查證的必要。然而,在同一時期順利成交的黨產可不少,包括了中影、中視、中廣(以上俗稱三中案)、幸福人壽、中央黨部土地與建物、木柵國發院土地等案,其交易對手分別是郭台強、余建新(前中國時報發行人)、趙少康、鄧文聰、張榮發基金會、元利建設林敏雄等人。

檢調機關為昭公信,只要仔細調查當時的黨產交易對手的相關親信帳戶在當年黨產交易前後有無多筆50萬元以下現金提領紀錄?有無可疑的資金去向?並公諸於世,自然可以平息社會大眾十年來的質疑。


在蔡正元被收押、趙少康與張哲琛被約談後,社會上對於黨產交易的諸多弊案傳聞真相大白再次燃起希望,至於檢方辦案能否昭社會公信?圍繞在張哲琛身上的兩大謎團的解密將是關鍵。

2017年8月21日 星期一

台灣中國分居兩個世界


2017-08-21 10:24   民報
陳茂雄/曾任:考試委員、中山大學教授兼總務長、台電公司核能工程師。學歷: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博士。學術著作、國際期刊四十多篇。著有:黑卒食過河、俯仰斯土、一個中國 兩個台灣...10餘本著作。
中國國民黨的黨主席由吳敦義接任,只是中國勢力要求吳敦義恢復洪秀柱的政綱,這也很奇怪,吳敦義完全承接馬英九的政治主張,中國勢力對馬英九沒意見,對吳敦義就不能接受,顯然的,他們還是沒有將吳敦義當作中國人,是吳敦義自作多情。

新黨黨主席郁慕明及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也尬上一腳,他們同時砲轟蔡英文及吳敦義,責怪吳敦義沒有提「統一」的主張,抨擊蔡英文去中國化。張亞中表示要推出適當人選參選公職,郁慕明則表示不排除2020年推出總統候選人。

對郁慕明及張亞中的叫陣綠營當然表示歡迎,更期待他們玩真的,不要放空包彈。這也很奇怪,郁慕明、張亞中及其他中國人他們隨時可以回歸祖國,可是他們沒有權力要求台灣人也變成中國人,台灣與中國是分屬兩個不同世界,台灣人可以罵總統、官員,可以自由的生活,中國人永遠沒有這種機會,因為中國不可能民主化,中國有特殊的因素,造成獨裁政權會一直維持下去。

劉曉波現象早就在台灣發生過

在台灣的中國人可能沒有注意到一項特色,30年前台灣就有很多「劉曉波」,大家只知道劉曉波獲得諾貝爾獎,事實上他還有一個特色,就是當民運人士逃離中國時,劉曉波卻反其道而行,回中國坐牢,這種現象在中國是相當特殊,就算不是絕後,也不可能有太多人有這種表現。

30年前蔣經國執政時期,台灣就有很多「劉曉波」趕回台灣坐牢,反而是中國國民黨政權擋在機場不讓他們回來。台灣所以會有這種盛況,因為回台灣坐牢的「劉曉波」們成為台灣人的英雄,在機場迎接的民眾人山人海。相對的,中國人冷落了「劉曉波」,所以不能產生一群「劉曉波」們。事實上再過30年,中國恐怕也沒有台灣30年前的盛況。

中國人擅以民族意識挑起仇恨

民主政治是世界潮流,中國所以還能維持獨裁政權,就是他們挑起異常的民族意識,促使人民仇外,忘了真正迫害人民的就是獨裁者,也因為多數人民存在強烈的民族意識,才會冷落了「劉曉波」,因而不能產生一大群「劉曉波」們。事實上中國國民黨政權也意圖在台灣挑起異常的民族意識,以維持獨裁統治,不過只有中國人接受,台灣人並不理會,因為中國國民黨沒有將台灣人當作自己的人。

終戰初期絕大部分台灣人認為自己就是「中國人」,只是中國國民黨政權實施殖民統治,以戶籍資料區隔台灣人與中國人,台灣人與中國人完全不平等。除了獨裁政權外,中國人與台灣人之間也形成對立,中國百年來受列強的欺壓,造成中國人產生嚴重的自卑感,而自卑感與優越感乃是一體兩面,終戰後雖然也有從中國來的新住民認同台灣,可是多數中國人卻將優越感發洩在台灣人身上,造成雙方對立。雖然中國國民黨政權也意圖催生異常的民族意識,只是台灣人已經很清楚自己不是中國人,因而不為所動。

中國共產黨就很成功的催生異常的民族意識,造成絕大多數中國人不可能將「劉曉波」當作英雄,雖然有人從事民主運動,只是成長有限。台灣居民則分成兩大類,中國人的確具有異常的民族意識,除了仇日外,還要將台灣推給中國。台灣人則維持正常人性,因而將「劉曉波」當作英雄,所以產生一大群「劉曉波」們,當然很容易進入民主社會。

當年伊拉克獨裁者海珊也刺激伊拉克人產生異常的民族意識,促使伊拉克人仇視美、英,忘了真正迫害人民的是獨裁者,人民因而相當支持海珊,若不是美國派兵擊垮海珊政權,伊拉克的獨裁政權會很穩定的撐下去。中國也一樣,除非被外國武力擊垮,否則獨裁政權會很穩定的存在,不過這種機會可遇不可求。顯然的,台灣與中國分屬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在台灣的中國人隨時可以回歸祖國,但沒有理由拉台灣人陪葬。


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陳錫蕃赴監院 檢舉羅福全失職




前駐美代表陳錫蕃今天赴監察院陳情,他說,前駐日代表羅福全日前在新書發表會的發言,已涉違法失職及洩密,盼監院調查。

陳錫蕃指出,羅福全85舉行「羅福全與台日外交」新書發表會並稱舊金山和約確定日本放棄台澎,但沒有交代台灣的主權歸屬,羅福全還說馬總統曲解「中日和約將台灣歸還中華民國」是錯誤的史觀。

陳錫蕃說,羅福全是前駐日代表,身為國家政務人員赴任前均需向政府宣示「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但是羅福全的言行明顯違反誓詞。

他並說,羅福全的新書在國安會、外交部、國防部尚未解密情況下,將台、美、日三方針對中國大陸對台進行「斬首行動」的決議,公諸於世,也涉及洩密。

陳錫蕃赴監察院陳情,由輪值監委劉興善受理。陳錫蕃說,官員不能因為離開公職後,就大放厥詞,盼監察院調查。

中央社/台北14日電 2012.08.14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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